关于涡水镇必坑村亮化工程项目的批复
关于涡水镇必坑村亮化工程项目的批复
涡水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涡水镇必坑村亮化工程项目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涡水镇必坑村亮化工程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1826-78-01-029622。
二、该项目工程涉及区域为涡水镇,主要是在必坑村白石洞、湖滨两个自然村村内及村道安装太阳能路灯约100盏。项目计划2018年6月动工,至2019年8月竣工。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约4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解决。资金使用请严格按照《关于2019年度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南民宗〔2019〕16号)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四、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19年6月11日
抄报:县纪委监委会。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住建局,县民宗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
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涡水镇必坑村亮化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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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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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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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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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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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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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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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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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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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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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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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按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审核部门盖章 2019年3月13日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