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坪镇龙水村委门前公路工程项目的批复
关于香坪镇龙水村委门前公路工程项目的批复
香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香坪镇龙水村委门前公路工程项目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香坪镇龙水村委门前公路工程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1826-48-01-846527。
二、该项目工程涉及区域为连南县香坪镇龙水村。公路全长约550米,主要是按路面宽4米、厚0.2米的标准铺设水泥路面,同时建设两座长6米、高4米、宽4米的桥梁,加固河堤200米,加宽路面100米。项目计划2018年12月动工,至2019年2月竣工。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约3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解决。
四、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18年12月29日
抄报:县纪委监委会。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和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香坪镇龙水村委门前公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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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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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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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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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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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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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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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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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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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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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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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按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审核部门盖章 2018年12月29日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