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县国道323线连南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批复
关于国道323线连南段公路安全生命
防护工程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国道323线连南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请示》及随文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国道323线连南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826-48-01-801372)。工程计划2018年1月动工,2019年12月竣工。
二、项目工程建设地址:国道323线连南段。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位于连南县与连州市的国道G323线交界处(桩号K573+526,途经三江镇、盘王庙、鹿鸣关,终点位于连南县与连山县的国道G323线交界处(桩号K579+217),路线全长5.691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5.728万元,(其中建安费105.6037万元)。资金来源:通过安防工程上级专项补助和县级财政预算列支的方式筹集。
五、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同意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规定,认真落实节能措施。
七、请按安监部门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接文后,请按程序办理好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和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
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国道323线连南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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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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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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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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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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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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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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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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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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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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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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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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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全部采用公开委托招标方式,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