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暴雨洪涝灾后地质灾害点(风险点)应急处置、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暴雨洪涝灾后地质灾害点(风险点)应急处置、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暴雨洪涝灾后地质灾害点(风险点)应急处置、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06-441826-04-01-909637)。
二、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内田村内新二组和香坪镇盘石村地道组。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是对暴雨洪涝灾后地质灾害点(风险点)采取削坡减荷,修建挡土墙、锚杆和格构梁等护坡措施进行应急处置、修复,完善隐患周边截排水系统以及对裸露坡体进行复绿等。
四、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以地方财政统筹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15个月,计划2024年10月动工,至2025年12月竣工。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暴雨洪涝灾后地质
灾害点(风险点)应急处置、修复项目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