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公路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公路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公路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06-441826-04-01-596700)。
二、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域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是对“龙舟水”期间遭受强降雨发生严重损毁的境内8条公路共计23处水毁地段进行灾毁修复,修复内容主要是路面路基修复、挡土墙重建、涵洞修复或重建和桥梁修复加固等。
四、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56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以地方财政统筹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计划2024年7月动工,至2025年1月竣工。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公路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