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算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金星村委会青屋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3〕250 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万角村委会上街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3〕251 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将《寨岗镇金星村委会青屋组滑坡地质灾害》和《寨岗镇万角村委会上街组滑坡地质灾害》两个治理工程,整合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310-441826-15-01-443592)办理概算报批手续。原则同意县财政事务中心对《寨岗镇金星村委会青屋组滑坡地质灾害》和《寨岗镇万角村委会上街组滑坡地质灾害》两个治理工程概算审核结果。
二、建设地点:寨岗镇金星村和万角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采用削坡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挡土墙、绿化工程等方法对滑坡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治理,治理范围总面积为9240m2。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整合报批的项目概算总投资772.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28万元,预备费36.79万元。资金来源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地方专项债劵、地方镇政府自筹、县政府统筹等方式安排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