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3〕224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08-441826-15-01-468118)。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寨岗镇石径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是对采矿产生的裸露边坡进行复绿,清除裸露边坡上的危岩、浮石,坡面绿化;平整采石场平台,进行客土种植草木;在治理区内修筑排水沟、挡土墙等。复绿治理面积约10.5公顷。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6.1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86.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2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县政府统筹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
六、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件。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