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瑶族风情街非遗、文创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发审批〔2022〕89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瑶族风情街非遗、文创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瑶族风情街非遗、文创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390015)。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博物馆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游客咨询服务中心暨乡村振兴孵化中心、瑶族博物馆、瑶族非遗文创产业园、瑶医瑶药体验馆,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及建设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27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0.22万元,预备费238.2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瑶族风情街非遗、文创产业园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390015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