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南瑶族风情温矿泉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发审批〔2022〕76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南瑶族风情温矿泉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南瑶族风情温矿泉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728315)。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寨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20亩。主要建设具有瑶族文化特色的商业街、综合型生态度假区、旅游服务中心、露天温泉、漂流、水上乐园、行山公园、安防设施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4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51.62万元,预备费952.3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3月至2027年12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南瑶族风情温矿泉基础设施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728315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