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辐射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发审批〔2022〕82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辐射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辐射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729203)。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是道路修建改造30000平方米、档土墙修复改造10000立方米、护坡修复改造12500平方米、新增防护栏1200座、修复水毁桥梁17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30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8个、河道堤岸整治2000米、新建文化长廊1项、村庄给排水系统整治工程1项、消防系统建设1项、农业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1项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26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2.32万元,预备费257.26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4月至2027年11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 6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辐射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729203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