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旅游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发审批〔2022〕47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旅游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旅游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723110)。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是建设完善大坪镇辖区内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及其辐射地带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基础照明设施、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公路、旅游公厕、排瑶梯田湿地公园文化休闲旅游区、徒步道及驿站等旅游休闲体验区、古村落保护改造、建设研学体验基地等,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72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26.72万元,预备费952.3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人民政府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1月至2027年12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 4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旅游综合体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723110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