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发审批〔2022〕66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481503)。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是镇内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道路约7.6公里(含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等建设内容)、桥梁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总停车位约6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5个停车位约272个、地上停车场22个停车位约381个);二是新建一级消防站(用地面积9838.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三是新建公共厕所25座;四是燃气工程约4.35公里;五是电力工程约5.7公里;六是电信工程约6.3公里;七是防灾设施(消防管网、消防栓、灭火器等);八是给水工程6.6公里(寨岗镇水厂10000立方米/日);九是雨污管网建设(其中污水管网6500米、雨水管网7010米、污水处理厂5000立方米/日);十是3米宽人行道约5公里;十一是监控、环保环卫(垃圾中转站和再收资源回收站)、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各1项;十二是建设公共服务站中心(建筑面积约3453.5平方米);十三是一河两岸防洪加固及整治(约2000米);十四是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面积82918平方米);十五是商务核心组团建设(面积58512平方米);十六是车站改造(面积约10181平方米);十七是湿地环境整治(面积约269800平方米);十八是广场改造(面积约31456.69平方米);十九是敬老院建设(面积约12509.29平方米);二十是卫生院建设(面积约30909.14平方米);二十一是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125900.1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3055.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422.89万元,预备费8518.27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6月至2029年11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 3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县域副中心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2210-441826-04-01-481503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