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94号
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养老
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原则同意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110-441826-04-01-979486。
二、项目选址地点。该项目工程涉及区域为连南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县镇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含征地拆迁和停车场建设,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总床位数1770张;2、各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基础设施、补充服务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等;3、三江镇敬老院搬迁重建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50张床位;4、停车场智慧生活等配套设施;5、特殊群体保护救助场所建设。项目计划2021年启动,至2025年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