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91号
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原则同意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107-440000-04-01-358208。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连南县区域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打包项目,包含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传承与发展、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医瑶药产业发展项目、连南瑶族自治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环中心景区互联互通旅游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岭国家公园辐射村庄升级改造工程5个子项目。项目建设工期5年,计划2021年动工,至2025年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1.14亿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或债券、本级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