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片区2021年中、小型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79号
关于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片区2021年
中、小型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片区2021年中、小型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2号)第一项《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实施进展情况的汇报》议定意见,原则同意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片区2021年中、小型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106-441826-04-01-430492。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寨岗镇区域。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对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消除潜在的灾害隐患。项目计划2021年8月动工,至2022年7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22.8万元,资金来源通过上级专项安排及县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8月19日
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79号 (关于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片区2021年中、小型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