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路面改造建设工程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77号
关于县城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路面
改造建设工程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对县城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路面改造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8号)第一议题议定意见,同意建设县城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路面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代码为2107-441826-04-01-156802。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选址位于连南县三江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是对县公安局等13个单位大院范围内约55082平方米的路面,进行沥青铺筑并施划交通标线、拆除更换路缘石约1260米、提升及更换井盖77座。项目计划2021年8月动工,至2021年11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6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债券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南经促审批〔2021〕77号 (关于县城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路面改造建设工程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