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塘冲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61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塘冲水库饮用水源
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批复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塘冲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关于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会议记录》、《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清财资环〔2021〕18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塘冲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106-440000-04-01-923311。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选址位于连南县三江镇塘冲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在塘冲水库设置隔离网、防护门、界标、警示牌、宣传牌,购置水质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项目计划2021年9月动工,至2022年3月竣工。
四、项目预算总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局通过国库直接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中支付。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
2021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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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61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塘冲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