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16号
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原则同意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47-01-091517。
二、项目选址地点。该项目拟建区域位于连南县寨岗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区域(金光产业园区)用地面积约1373.44亩,分二期建设。项目一期主要进行已开发地块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主要建设高新科技产业区,民族特需用品加工区,绿色食品加工区试验区。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污水处理厂、道路、给排水、电力、绿化等在内的相关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6年,计划2021年9月动工,至2026年12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3亿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或地方专项债券、本级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本项目为打包立项项目,由于涉及的子项目比较多,项目单位应编制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请建设单位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按程序到我局办理审批手续。
十、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5月24日
附件3:南经促审批〔2021〕16号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