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镇东和村委上东塘自然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49号
关于三江镇东和村委上东塘自然村风貌
管控建设项目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三江镇东和村委上东塘自然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东和村委上东塘自然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1]28号),原则同意三江镇东和村委上东塘自然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104-441826-04-01-827084。
二、项目选址地点。项目选址位于三江镇东和村委上东塘自然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对农村外立面改造,装修修善,靠近路边的房子屋顶加盖树脂瓦披檐等工程。项目计划2021年4月动工,至2021年6月竣工。
四、项目预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在于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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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49号 (三江镇东和村委上东塘自然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3.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