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山联村正坑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45号
关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
山联村正坑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山联村正坑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山联村正坑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送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的函》(粤地灾防治办〔2021〕1号),原则同意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山联村正坑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103-441826-04-01-379549。
该项目选址位于寨岗镇山联村正坑组。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是对滑坡采用截排水沟+坡面修整+锚杆格构护坡工程+坡面绿化+新建素混凝土挡墙等方法进行处理。项目计划2021年5月动工,至2021年8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71万元。资金来源在上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04月06日
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45号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山联村正坑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