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X395线K0+660~K12+197.652香花村至金坑段)工程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1〕38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X395线K0+660~K12+197.652香花村
至金坑段)工程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X395线K0+660~K12+197.652香花村至金坑段)工程的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4号),原则同意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X395线K0+660~K12+197.652香花村至金坑段)工程。项目代码为2103-441826-04-01-203939。
二、项目选址地点:该项目施工地点位于连南县三江镇X395线香花村至金坑段。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将县道X395线香花村至金坑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加铺沥青,改造路线全长约11.04公里。项目计划2021年4月动工,至2021年6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51.36万元,其中建安费1058.3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年3月22日
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38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X395线K0+660-K12+197.652香花村至金坑段)工程)2.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