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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舞曲文化传承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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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经促审批20219



关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舞曲文化

传承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舞曲文化传承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舞曲文化传承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原则同意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舞曲文化传承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441826-88-01-091515

项目选址地点。项目选址位于连南县三江镇石泉公园旁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14120平方米,主要建设展演中心、瑶族文化展示中心、民俗文化展示中心、瑶族工艺品体验中心、瑶艺活动舞台广场及相关配套服务工程等。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2年,计划20219动工,至202212月竣工。

、项目估算总投资2亿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申请地方专项债券、本级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按程序到我局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10315













抄报:县纪委监委会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综局,县市政局,县统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南经促审批〔2021〕9号 (关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舞曲文化传承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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