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174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12-441826-04-01-721653。
二、项目拟建区域位于广清永高铁连南段“三连站”高铁新区规划范围内(G323线县城路段)。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拟占地面积约43亩,主要是建设面积约2500平方米的冷库(容量约1万立方米)、面积1000平方米的加工包装车间、面积约8000平方米的仓储配送中心、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项目计划2021年6月动工,至2022年11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9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上级债券资金、引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资金等方式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建设单位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按程序到我局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南经促审批〔2020〕174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