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县大坪镇中心幼儿园改建扩建工程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117号
关于连南县大坪镇中心幼儿园改建
扩建工程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中心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中心幼儿园改建、扩建工程的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8-2022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南府办[2018]64号),同意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中心幼儿园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47-01-074682。
二、该项目位于连南县大坪镇大坪军寮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是在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原基础上加建两层、在原教师办公楼基础上加建一层,将原幼儿园寝室改建成学校厨房等。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项目计划2020年8月动工,至2020年12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36.0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在2020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解决(粤财科教[2020])39号文)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年8月31日
(本页无正文)
附件1:南经促审批〔2020〕117号(连南县大坪镇中心幼儿园改建、扩建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