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连南县“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功能性修复及病害处治专项工程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45号
关于清远市连南县“十三五”迎国评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功能性修复及
病害处治专项工程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连南县“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功能性修复及病害处治专项工程的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下达“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提升整治任务的通知》粤公养函[2019]610号、《关于加强“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清路养函([2020]382号)的文件精神,同意建设清远市连南县“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功能性修复及病害处治专项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48-01-054945。
二、该项目位于S261、S262连南路段。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功能性修复5.680公里、病害处治专项工程27.280公里。项目计划2020年7月动工,至2020年9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10.8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上级拨款及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本页无正文)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南经促审批〔2020〕45号(清远市连南县“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功能性修复及病害处治专项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