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厂扩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37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厂扩建改造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供水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县自来水厂扩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所报的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厂扩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46-01-049720。
该项目选址位于连南县三江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连南上水厂目前有1万m3/d的过滤池和3000立方米的清水池,但缺乏过滤前期的絮凝沉淀池工艺。扩建后上水厂供水总规模为2.5万m3/d,本次改造新建建筑物有絮凝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配电房及反冲洗泵房、加药间、泥水调节池、排水调节池、脱水间、综合楼、进厂道路扩宽等。下水厂改造后现状设计供水规模仍为2.0万m3/d,改造主要是对絮凝池网格、沉淀池的斜管、滤池滤料及水厂部分老化损坏的闸阀控制设备等更换,新建综合管理房等。工程建设期为1年,2020年8月动工,至2021年8月竣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700.5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自筹等方法解决。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 南经促审批〔2020〕37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厂扩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