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业场铜多金属矿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78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业场铜多金属矿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业场铜多金属矿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业场铜多金属矿污染源整治方案》,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业场铜多金属矿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77-01-033958。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麦山镇大麦山矿业场,主要是对大麦山尾矿库、北部历史遗留尾矿库及废石堆场环境污染源进行整治。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截排水沟建设工程、覆盖阻隔工程、绿化工程和废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200m³/d)。项目计划2020年6月动工,至2020年8月竣工。
三、项目总投资810.1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在2018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资金使用请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2019]184号、316号)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四、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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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7日
附件表〔2020〕78号(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矿业场铜多金属矿污染源整治项目.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