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侧面(丽景城背后) 停车场项目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76号
关于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侧面(丽景城背后)
停车场项目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侧面(丽景城背后)停车场项目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侧面(丽景城背后)停车场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54-01-027954。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侧面(丽景城背后)。主要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占地面积约21亩。项目计划2020年4月动工,至2020年5月竣工。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约1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四、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年4月22日
附件76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侧面(丽景城背后)停车场项目.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