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城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4号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城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城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寨岗镇总面积275平方公里,辖25个村(居)委,近5万人口,是连南县人口最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镇,但整体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镇化发展的速度,远远不能满足未来城镇化和人口集聚的需求。为了加快推进寨岗镇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政府同意全力支持建设寨岗镇城北新区,我局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城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48-01-004010。
二、该项目涉及区域为寨岗镇北部,建设内容主要是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燃气工程、公共停车场、电力电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防灾设施工程等,建设用地规模约72.8公顷,建筑规模54.4万平方米。项目计划2020年7月动工,至2022年11月竣工。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亿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及地方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
四、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