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县三江越秀桥至旧国道G323鹿鸣关路段(机耕路)工程项目的批复
南经促审批〔2020〕2号
关于连南县三江越秀桥至旧国道G323鹿鸣关路段(机耕路)工程项目的批复
三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县三江越秀桥至旧国道G323鹿鸣关路段(机耕路)工程项目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对该项目的批复意见(南府函〔2019〕73号),同意建设连南县三江越秀桥至旧国道G323鹿鸣关路段(机耕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41826-54-01-003563。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江镇城西村,起点位于三江越秀桥,终点位于县民族小学后门,全长1025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计划2020年1月动工,至2020年2月竣工。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约383.6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在2019年度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解决。资金使用请严格按照《关于2019年度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南民宗〔2020〕04号)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四、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