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公共文化体育>> 正文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图书馆借阅规则

时间: 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访问量:- 【字体:

连南瑶族自治县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持本人身份证或借书证到外借室和广东流动图书馆连南分馆借书,一证通限借5册。

2、借书期限30天,到期未看完,可来我馆办理续借手续,也可自行在公众号服务大厅自助续借,续期手续只能1次,续借期限为10天。到期不办理续借手续,过期一天收滞纳金0.10元。

3、身份证借阅免押金,少儿借书证押金50元,免工本费,可借5册。

4、借书时请读者检查图书是否破损残缺,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还书时如发现缺页、污损等问题,请按本馆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图书污损赔偿5元,缺页赔偿10元。

5、读者借书须爱护图书,如有丢失图书,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抵赔,如无法以书抵赔,按图书原价3倍赔偿。

6、阅览时要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在室内追逐、喧哗,吃零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7、若读者不慎遗失借书证,请及时来馆办理挂失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承担。书证挂失后,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经我馆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注销原证,便可办理新证。

8、读者借书证有限期为一年,使用期满后一年内凭身份证和借书证领回按金或续期。



 

相关稿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