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县有关企业:
根据清远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及《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清府〔2018〕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依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清科〔2018〕3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应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申报资料及程序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第四条 奖励引进新技术
(二)第五条 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
(三)第六条 奖励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四)第七条 奖励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五)第九条 奖励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
二、申报要求
依据《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奖励项目申报资料及程序要求,清远高新区科信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填写附件1《2019年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申报项目汇总表》,搜集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并填写附件2《企业开户许可证信息统计表》整理统一汇总后,正式行文报送至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三、申报时间
申报对象为自2017年4月28日开始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单位(团队)(已获得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一式三份)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教育股 李昌玲 8662570
地址:连南县行政服务中心13楼1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