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众鑫职业培训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粤教策〔2018〕6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连南瑶族自治县众鑫职业培训学校提出换发办学许可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派出专家小组开展实地核查评估,经评估符合换发办学许可证条件,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众鑫职业培训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换发后的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44182630000018 号,有效期2023 年11月 6日 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现予以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