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精神,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主动实现再就业,现就有关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项目
2017年第四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1.已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应届高校毕业生。
2.用人单位须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及有相关补贴对象必须按规定缴纳申报期内的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2日。
四、联系方式
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23号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668809。
请各有关单位、人员按有关要求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