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执法>> 正文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时间: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字体: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各类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县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执行《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纠正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行业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附加条件和期限的促销活动,必须显著标明;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折价、减价应当依法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三、 各月饼、高端酒水等生产、销售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防止“天价月饼(酒水)”、“雪糕刺客”等类似价格违法行为发生。销售盒装月饼和高端酒水,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混合销售其他商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禁止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共治,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的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相关稿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