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
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
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县珠江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109号)文件规定。现就连南县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2020年2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期间下调非居民用气(即:工商业用气)价格。
工商业用气下调幅度为:在2019年均价基础上,下调0.18元/立方米。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
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10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