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大新街等5个智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定连南瑶族自治县智慧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清发改规[2018]2号)规定,经测算审核,同意你司大新街等5个智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按临时停放形式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现将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入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宣传解释工作;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实施救护的医疗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四、收费标准自2022年7月20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前2个月请向我局申请正式施行的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省、市出台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按新政策执行。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我局。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大新街等5个智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标准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2年6月27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新街等5个智慧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拟执行停放服务收费的5个停车场分别为:
1.大新街停车场;
2.县城五星村委鱼塘(原县屠宰场)停车场;
3.民族路粮仓停车场;
4.丽景城背面停车场;
5.民族一路二巷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