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价格和收费 > 价费标准 > 服务收费>> 正文内容

转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来源:县经发局 访问量:- 【字体:



南经促字〔202123



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清发改价格〔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6月24日



附件: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zip










 

相关稿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