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我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及制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改
革委关于设立我省疾控机构新冠
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及制定
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我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及制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粤财税〔2020〕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8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我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及制定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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