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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拟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固废综合循环利用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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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固废综合循环利用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3号,邮编:513300

  联系电话:0763-866298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固废综合循环利用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

建设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概况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投资1500万元,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原三星水泥公司采石场旧址新建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固废综合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规划用地总面积26340m2,包括1座建筑面积为4500m2的生产车间,1座占地面积为2000m2的原料仓,1座占地面积1500m2的成品仓,1栋三层占地面积500m2的办公楼,以及厂区道路、绿化若干面积,总建筑面积8500m2。项目建成后,每日处理连南瑶族自治县内100t建筑垃圾,日产80t骨料。

环评机构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大气环境:1.原料存放和卸料粉尘、加料粉尘、成品堆场粉尘、装车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无组织颗粒物①原料库:设置顶棚及围挡密闭,库内装卸作业区进行喷雾洒水,在原料库四周设置洒水喷淋装置;②成品库:设置顶棚和四周围挡;③污泥暂存区:设置顶棚和四周围挡,并及时清运;④运输:厂区及连接村道道路水泥硬化,并定期清扫、喷雾洒水抑尘;原料、产品和污泥运输过程中采取遮挡措施,车箱加盖蓬布;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2.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密闭,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安装洒水喷淋装置,并设置局部密闭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绿化浇灌,不外排;2.砂石骨料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声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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