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拟对连南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3号,邮编:513300
联系电话:0763-866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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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南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 |
建设单位 | 连南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概况 | 项目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业务楼(四层,建筑面积2432m2)和检验楼(四层,建筑面积1640m2)进行装修改造,另外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59m2污水处理站。 |
环评机构 |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理化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换气+引至屋顶排放;微生物检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紫外灭菌+高效空气过滤器+引至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臭气产生区域加罩,投放除臭剂,加强绿化。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