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第二次公示)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第二次公示)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范,现将该规划的公众参与工作进入第二阶段,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此次控规编制范围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共涉及三个园区,总用地面积为239.21公顷,其中金光产业园167.57公顷,廻龙产业园30.17公顷,北江产业园41.47公顷。
金光产业园北至Y931,东至洞冠水,西至S261,南至S262,面积约167.57公顷。
廻龙产业园北至铁坑村大围,东至铁坑村田疗,西至廻龙村,南至廻龙小学,面积30.17公顷。
北江产业园北至晟达钙业(德晟科技),东至石坡洞,西至拉弓山,南至顾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面积约41.47公顷。
3、规划面积:规划范围总用地2.3921km2。
4、规划定位: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承接地、连南县域工贸发展先行区、寨岗镇城镇建设产业支撑点。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一心三区”的整体空间结构。
“一轴”——产业发展轴:南至北连通三大园区的产业大道开放轴—261省道,串联北江化工产业集聚区、金光四大产业集聚区、廻龙绿色制造业集聚区,驱动三大园区联动快速发展。
“一心”——城镇综合服务心:寨岗镇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借力寨岗建设连南副中心城镇契机,打造凝聚人气的综合性服务中心,带动三大园区发展成为连南工业发展的“起搏器”。
“三区”——指金光、北江、廻龙三大产业园区。将三大园区整合升级,依托市高新区、广清工业园托管帮扶,引入高新技术、制造业、民族特色产品加工等业态,形成连南特色民族生态产业园。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1、规划建设期
规划区内的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收集后就近纳入附近道路园区污水管道、施工废水先经沉淀池沉淀后再回收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密闭运输、使用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减少废气的影响;建筑垃圾等按照清远市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置。施工噪声通过控制施工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安装临时隔音网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通过建设挡土墙,设置截洪沟、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将雨水安全导入沟渠内,以减少地表径流对被扰动地表的冲刷。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中、后期,在建筑物周围、道路两侧及其它空地尽早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和再造。通过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规划建设期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并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规划实施后
(1)废水
根据规划,规划园区拟新建三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北江、金光、廻龙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分别为500立方米/日、2000立方米/日、500立方米/日,远期规划规模分别为1800立方米/日、4600立方米/日、1300立方米/日,园区现准备启动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后续建成后规划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规划区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为燃气然后废气、工业企业废气以及道路交通废气。热网覆盖范围内,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对集中供热温度达不到工艺要求的企业,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发展供热,推广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的高效节能、环境友好型锅炉。园区依托的集中供热设施需不断提升除尘、脱硝、脱硫、除汞技术水平,在确保外排废气污染物符合相应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引进企业必须配套相应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确保工艺废气达标排放;落实交通规划中道路绿地,重点针对区域内城市主/次干道的绿化带建设,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和噪声的影响。
(3)噪声
规划区建成后噪声源主要工业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为主。
①工业项目应尽量集中布局,高噪声设备要尽量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区,若不能远离厂界和敏感区,在设计时尽可能利用厂房建筑物来阻隔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工厂与居民区的间隔要符合《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入区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企业厂界噪声必须达到相应的控制标准要求。强化管理,加强高噪声设备隔声降噪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②合理布局、科学设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居住、医疗、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规划时充分考虑区域内主要交通干线的交通噪声,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建筑物合理布局。面向道路的建筑物通常有三种基本布局形式:平形式、垂直式和混合式;严格控制道路施工质量,特别是道路沿线两侧有声环境敏感点的路段,对路基的处理要采取强化工程质量,保证道路在运营期不发生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交通噪声;根据道路沿线两侧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采取限速、禁鸣等相关管理措施,最大限度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优化道路两侧绿化带设计方案,选择适宜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等不同类型植物、多层次的绿化系统,在增加道路景观的同时,达到更好的降噪效果。
③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如冷却塔、抽排系统风机、空调外机)的管理,所有通风、抽风及空调设备均选用低噪声产品,风机全部安装消声器,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使其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标准。随着规划区的逐步建设完善,应同步加强社会生活噪声中可控制部分的噪声管理,如禁止利用高声值设备进行街头的广告宣传和顾客招揽,加强对声值强度及防噪措施的监督管理等。
(4)固废
规划区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园区规划产业为以食品加工为主的绿色食品加工业,以塑料制品、建材为主的新型材料类行业,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食品加工废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大多均可综合利用,由各企业自行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综合利用或外卖给其他需求单位,食品加工废渣中与不能回收利用、但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部分可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应按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远市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或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处置率必须达到100%;规划于北江产业园内新建1处垃圾收集站,金光产业园内新建2处垃圾收集站,廻龙产业园内新建1处垃圾收集站,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生态环境
规划实施后的主要生态影响是工业建设用地和污染物排放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影响。园区发展需要通过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进行生态绿化建设等补偿性措施,把区域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6)地下水、土壤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严格按照《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对纳入该工作方案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土壤进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依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规划总体上符合国家、清远市及连南瑶族自治县相关规划及政策,规划功能定位、目标、规模和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在单个项目引进时将进一步严把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关,有选择地引进符合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功能定位的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在落实评价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可以把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可促进清远市及连南瑶族自治县实现社会、经济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从环境保护角度讲,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规划方案总体可行。
四、公众查阅有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若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请于该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手规划实施直接影响的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公告形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512709842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寨岗镇金光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公路524号504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5810119
电子邮件:1500977065@qq.com
谢谢您的参与与合作!
附件:
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