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清远连南埔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中国石油清远连南埔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中国石油清远连南埔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三号
联系电话:0763-866298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清远连南埔北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二广高速连接线与国道323线连南县城段公路交接处
环评机构:中能盈科(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二广高速连接线与国道323线连南县城段公路交接处,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112.284127105°,N24.737013317°。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341.93m2。项目建筑内容包括综合站房、罩棚、油罐区及配套区等。其中:1)新建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10m2,包括办公室、便利店、配电房、发电房、杂物处和卫生间。2)新建罩棚一座,占地面积186.4m2,高度5.65m;罩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立柱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新建单柱加油岛4座,4台4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卡联接式,油气回收型)。3)承重结构罐区一座,油罐区位于加油区下方,为地埋式油罐区。共有埋地卧式贮油罐4台,分别为1台30m3的0#柴油罐、2台30m3的92#汽油罐、1台30m3的95#汽油罐。均采用SF双层油罐。4)配套建有消防设施、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池、一次及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等。总投资50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有清掏资质的公司及时清掏,清掏后由水罐车运走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作物种类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标准值;场地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含有污染物SS、石油类)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清洗,处理后场地清洗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营运期汽车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卸油、储油、加油工序产生的油气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油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营运期北厂界、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它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6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 第3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02年7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1)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采用一、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对项目的油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有关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2)车辆尾气。运输槽车主要以柴油为燃料,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包括CO、THC、NOx、SO2、烟尘等,为无组织排放,主要对站区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项目站区空旷且面积较大,影响的程度与范围相对小。项目在运营期给机动车加油过程中,机动车进站减速加速等过程中会产生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含有CO、CO2、NOX及总烃。这些污染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空气稀释、周围绿化带吸附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作物种类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标准值后,由有清掏资质的公司及时清掏,清掏后由水罐车运至农田灌溉,废水不外排;场地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含有污染物SS、石油类)经隔油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限值的要求,后用于场地清洗,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待新标准实施后执行相应的新标准,本项目留有市政管网接驳口,在项目区市政管网铺设完成后,本油站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排入相应污水处理站处理,执行相应纳管标准。
3、噪声:进出站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机工作时油泵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处理后,项目北厂界、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储油罐废油泥、隔油池油渣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