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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坪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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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大坪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三号

  联系电话:0763-866298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大坪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

  环评机构:深圳市联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中心位置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0′47.01″,北纬24°39′29.72″)建设大坪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建设配套的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d,配套管网长度约1.708km。主要建设内容:栅格池1座,调节池1座,一体化处理设备1个,污泥池1座,标准化排放口1座,项目建成后服务总人口约2300人,处理工艺为“A2O”处理工艺。项目占地面积221m2,总投资297万元,均为环保投资。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已由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处罚,并交纳罚金。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放。

  2、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一级标准。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dB(A)。

  4、固体废物: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注>》(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发布)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逸散的臭气很少,运营期通过厂内稀释扩散、污泥栅渣及时外运等措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A2O工艺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农灌水渠。

  3、噪声:项目主要是污水处理工程机械设备(如水泵、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做好隔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放置、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渣、沉砂、污泥。格栅渣、沉砂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泥定期采用移动车载--站式污泥脱水设备处理,污泥脱水后随即使用密闭污泥运输车外运,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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