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鑫发五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塑料玩具及60万个毛绒玩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连南瑶族自治县鑫发五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塑料玩具及60万个毛绒玩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三号
联系电话:0763-866298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鑫发五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塑料玩具及60万个毛绒玩具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鑫发五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迴龙工业项目区
环评机构:深圳市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迴龙工业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31′16.57″,东经112°18′51.34″),主要从事塑胶玩具、毛绒玩具生产制造。依托原有场所重新建设“连南瑶族自治县鑫发五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塑料玩具及60万个毛绒玩具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926.37m2,建筑面积8500m2,厂区内已有建筑物包括4栋1层厂房、1栋1层仓库、1栋1层装货车间以及1栋1层办公、食堂以及1间门卫室。预计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个塑料玩具及60万个毛绒玩具。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草地绿化,不排入水体,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物标准,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项目注塑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喷漆房废气、移印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或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板印刷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较严者,喷漆漆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的标准。
3、噪声:项目所在厂界四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8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参照执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拟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对注塑有机废气、喷漆房废气以及移印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工艺采用“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1#)(高于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最高建筑物5m以上)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专用烟管引至所在食堂楼顶高空排放(高度8m)。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格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草地绿化,不排入水体,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并对设备进行加固、减震、隔声,加强厂界处的绿化种植等吸声降噪措施,对周边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包装固废、布料边角料、下脚料、塑料残次品、涂料、油墨原料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气喷淋废水,其中一般包装固废、布料边角料、下脚料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塑料残次品回用于生产,涂料、油墨原料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气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统一收集暂存危废仓,由建设单位统一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