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9时在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4楼会议室召开了《连南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没有收到新的修改意见,各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相关规定,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确认并当场签署了听证意见。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