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县级配套资金来源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涉农〔2021〕126号)和《清远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管理意见》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县级配套资金来源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县级配套资金来源的通知.doc
2021-2022年驻镇帮镇扶村县级配套资金安排表.xlsx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