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第三期美丽乡村“整洁村”“示范村”验收通过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第三期美丽乡村实地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10月28日-29日,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的2020年度第三期美丽乡村“整洁村”“示范村”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村庄共60个,其中整洁村8个,示范村52个。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工作日,从11月15日到11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联系人:房明辉,联系电话:8663383
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2楼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度第三期美丽乡村“整洁村”“示范村”验收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