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同意给连南瑶族自治县连泰购销部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范围
有效期限
1
连南瑶族自治县连泰购销部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政府边[(金坑公路边)金三路]
(粤)LS〔2024〕02401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4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1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