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同意给连南瑶族自治县恒彩商店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范围 | 有效期限 |
1 | 连南瑶族自治县恒彩商店 |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金坑公路街(帝豪广场D区豪苑对面 钟文发屋 | (粤)LS〔2023〕06172 |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 2023年12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 |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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